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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广东省按下氢城示范“快进键”
广东省 文章来源自:高工氢电网
2022-03-21 09:55:16 阅读:30808
摘要出台加快建设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行动计划,在高速公路服务区、客运码头、公交站场等加快建设充电站、加氢站。

近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印发2022年省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在氢能方面,指出将出台交通运输领域碳达峰行动方案,出台加快建设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行动计划,在高速公路服务区、客运码头、公交站场等加快建设充电站、加氢站,新增建设公共充电桩2万个以上。

 

由此推断,广东示范城市群离正式行动不远了。而去年年底发布的《广东省加快建设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行动计划(2021-2025年)》(意见征求稿)有望成为正式文件快速落地。

 

在上述意见征求稿中,广东省对各环节提出了具体目标:到示范期末,实现推广1万辆以上燃料电池汽车目标,广东年供氢超过10万吨,建成加氢站约200座,车用氢气终端售价降到30元/公斤以下。

 

截至目前,上述意见征求稿尚未形成正式文件对外公开发表。根据这次广东省公开的《关于印发2022年省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的要求,该行动计划或者是类似文件有望加快发布。

 

事实上,在国内五大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城市群中,目前只有上海城市群提出了相对明确的补贴扶持方案。

 

去年12月,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委、市交通委、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联合发布了《关于开展2021年度上海市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支持有关企业在本市开展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

 

通知规定:各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任务均由燃料电池系统企业牵头,同整车制造企业、车辆营运企业、加氢站运营企业、车辆使用单位等组成“示范应用联合体”申报。示范应用车型包括燃料电池乘用车、大型客车、轻中重型货车。具体内容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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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相关示范车辆取得国家综合评定奖励积分的部分,上海市按照每1积分20万元给予奖励,由中央和市级财政统筹资金安排15万元,燃料电池系统生产企业所在区安排5万元。 

 

针对燃料电池货车、商业通勤客车,示范期内,年度行驶里程超过2万公里的将获得运营奖励,每辆车自取得营运额度起累计最多奖励3个年度。按照每辆车每年奖励计算,设计总质量12-31吨(含)的货车≤0.5万元,重型卡车(设计总质量超过31吨)≤2万元,通勤客车≤1万元。

 

相比于上海城市群已经提出了明确的车型示范数量和补贴范围,北京、广东城市群以及后面加入的河北、河南城市群还没有对外公布具体的实施方案和补贴细则。这四个示范城市群已经出台的政策汇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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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此前纯电动汽车产业“自上而下”的发展路径不同,国内氢能产业是“自下而上”的发展,这在广东地区体现得尤为明显。现阶段,处于燃料电池汽车产业链中的相关企业都在翘首以盼具体的政策细则能早日落实下来,这样才能更好的制定研发和生产计划。

 

这次广东省在省级规划中提到出台加快建设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行动计划,后续政策细则也有望加快落地。由此一来,广东示范城市群的产业发展热情将进一步被激发出来,从而推动我国氢城示范的快速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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